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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蔷穿着粗布的麻衣,骑着马在路上,来往的人不多,大多是做农活扛着锄头的农民,路旁成片的良田郁郁葱葱茁壮成长。
她带着无法名状的心情重新上路,没了宓越,她需要重新整理自己的心情。
而宓汐尘没了皇室的身份,她将要面对的是新的生活,无人服侍自力更生,从长计议,找到回到现世的办法,回到她们的生活。
她看看路上不时被风吹起来的尘沙又落在地上……尘埃落定。
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打掉?电视里面不是一碗药就能搞定的事么?
走了两日,太阳下山之前她赶到一个叫做富荣的小镇,按计划汐尘就应该在这里等她,送皇陵的队伍应该就在这歇脚,大部队的人马走的极慢,再加上萧蔷快马加鞭,估计早就走在他们的前面了。
趁乱逃跑是汐尘最好的选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问老乡寻找镇上唯一落脚的客栈。
萧蔷蹲下身子,往自己脸上抹了两把泥,把自己的布衣蹭上了点灰,捡了个树棍蹲在客栈的一角。
果不其然不出几个时辰就有大队的人马在此处落脚。
送葬的队伍极大,远观就能看着几个丫鬟扶着一名女子下了车,是汐尘无二。
萧蔷看准时机一个箭步冲过去抱住贵人的大腿,“贵人,您行行好,给个馒头吧。”
声泪俱下,鼻涕一把全抹在她那昂贵的裙子上,可谓是戏份极足。
高贵的女子微微低下头,阻止了上来要阻拦的众人,大手一挥,“给这个要饭的点银钱。”
侍女们照做,并没有看到汐尘手里已经拿到了萧蔷递过来的东西。
二人交换眼神,各自散开。
不到半个时辰,萧蔷已经进了一间农家买了两套新衣服。
一套自己穿上,粗布麻衣,个子娇小,再加上在脸上涂了一点灰尘,一看就是典型的农家少年,在这里萧蔷还做了一个最重要的事,那就是把来时的骏马和农户家换了一头看上去还算健壮毛驴。
马这个东西在这个时期是很珍贵的东西,只能是大户人家才配拥有,一、他们粗布麻衣配骏马……不搭;二、如果宓越来追她必须把所有的线索断于此处。
当然,萧蔷的眸子逐渐转黑,那也要他有以寻找才行,如果他不找也算断了个干净。
这叫以绝后患,让他们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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