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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在手,仿若隔世。
确切得说,本就已经隔世。
两世为人,再次握住飞刀,熟悉而又陌生,冰寒而又亲切。
“咳……咳……”
不管是冰雪的寒意,还是飞刀的寒意,令李邪再次咳血。
然而李邪喜欢这种寒意,喜欢冰雪的寒意,还有飞刀的寒意。
烈酒可以驱寒,但是只要飞刀在手,再烈的酒,再好的酒,也失去了光彩。
在他眼中世上比酒更尊贵的就是刀。
比刀更尊贵的就是朋友。
比朋友更尊贵的,没有了。
上一世,他没有朋友,只有刀和酒。
这一世他也没有朋友,如果有,那也只能是马夫。
“马夫,进来喝一杯。”
有了刀和朋友,对酒大不敬一下,想来酒也不会怪罪。
“少爷,我不会喝酒。”
马夫是一个老实人,尽管年纪不大。
当然,如果他不是老实人,马夫也不会是马夫。
“没关系,什么东西都是从不会开始的。
要和我做朋友,就要学会喝酒。”
“马夫不是少爷的朋友,马夫是少爷的马夫,所以不用学喝酒。
只需要好好修行,好好保护少爷就行。”
马夫真是一个老实人,也许就是因为老实,所以才以平庸的资质,做到了天才的事。
不到二十,就达到了无物境,这是令许多天才都汗颜的成绩。
“你是我的马夫,所以也是我的朋友,所以进来喝一杯。”
“马车怎么办?”
“马儿会知道。”
“哦。”
马夫钻进车厢,坐到了李邪对面,挡住了风口。
马夫真的不会喝酒,很快就成了醉夫。
李家的人天生好酒量,喝不醉,更喝不死。
李邪喝喝烈酒,摸摸飞刀,咳咳血。
任由马儿自由欢快而又孤独地奔驰。
官道只有一条,除了风雪之外,自然还有别的,比如马车后面十里之外,还有三骑卷起一堆堆飞雪。
在这样的时令下,骑这样的快马,除了赶路还是赶路。
追人,也是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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