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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哪用得着强化肉身?我听说巫师有专门的‘调谐造诣测评’魔法,不过以你的本事,肯定没问题。”
“那最后就是‘突破’了,这要怎么练?”
“要我给你示范示范?”
“示范……哎哟!”
我话还没说完,粉毛女同的拳头就砸在了我的前臂上,呼啸而过,疼得我够呛。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你不是要我示范吗?看这样子,你还没达到‘突破’境界,反应太慢了。”
粉毛女同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用魔力强化身体,拔腿就追,双手还施展起百倍敏锐魔法。
红塔巫师一脸鄙夷地看着我们这场怒火中烧的追逐,觉得我们幼稚至极。
最后得出结论,我的境界在蜕变之下,但高于三星。
换算成佣兵那复杂、混乱又奇葩的等级体系,就相当于二等黄金级佣兵,和美人痣小哥一个级别。
虽说我没看穿粉毛女同的拳头,可红塔巫师的魔力流动我却看得清清楚楚。
看来,境界高的人,其魔力流动或是前奏确实没那么容易察觉。
而且,粉毛女同自己也说了:“看不出强者的攻击,没什么可丢人的。”
追逐过程中,我顺便把周边侦察了一遍,查看了所有佣兵可能藏身的地方,一个人影都没见着,不过倒是有几个人经过的痕迹。
等我回到红塔巫师身边时,哥布林部落已然近在眼前。
红塔巫师热情相迎。
“你们早该走的……你怎么被她背着?!”
“少爷一天跑不了十分钟。”
这可真是污蔑。
我落败的关键原因是没料到用魔力强化身体会让肌肉如此疲惫,我本以为只要用魔力操控技巧好好“烹饪”
一番就行,可我这比凤尾鱼强不了多少的身体,实在经不住这番激烈的追逐与侦察。
所以,虽说有点狼狈,我最后还是被粉毛女同背了回来。
……
哥布林部落位于森林边缘的平原上,部落建筑都是简易的木头或兽皮搭建而成,装饰着原始染料绘制的图案。
他们外表正如名字给人的印象一般,绿皮肤、大尖鼻的小矮子,拿着的武器也没什么威慑力,无非是尖锐的木棍或大石头,实打实的弱鸡怪物。
至少,如果他们数量没超过一百的话,确实是弱鸡。
“……怪不得村里的年轻人赶不走他们。”
要是只有十来个,愤怒地挥几下锄头就能解决,可数量过百,就只能请佣兵了。
我瞥了眼红塔巫师,看她什么反应,她明知数量如此之多,还一头扎进来?
“……”
“她好像有点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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