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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敌除寇,男儿就应该手握钢枪,决胜于千里之外。”
说着,沈薇的拳头就轻轻握紧了。
显然,这是她心目中的“盖世英雄”
。
想想自己,可能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了,又有何资格想东想西的呢?她喜欢的人,可以是英雄,但决不能是一个朝不保夕的小军官。
除非,是战争结束了。
想罢,张天海的嘴边就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意:“你说的,大概是三国时期的周公瑾吧?也只有他了,允文允武,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只见沈薇摇摇头,说道:“不,只要他能像张大哥一样,敢上战场,敢扛起枪去保家卫国,那么他就是英雄。
我刚刚想表达的是,我心中的理想夫君不一定是一定要腹有经纶,但他一定要是个敢作敢为的血性汉子。”
沈薇的一席话,是说到了张天海的心坎里去了――他张天海,不是刚好就符合这个条件么?
“对了,交通大学,就要搬去西南大后方了吧?”
张天海忽然问了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沈薇摇头,说道:“还不知道呢,如果要搬,可能也快了。
校内是有这个传闻,说是要准备搬了。”
“沈薇。”
张天海忽然喊了一声眼前的这位年轻女孩的名字。
“嗯?”
沈薇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如果,我能在这场战争下活下去;如果,我还能遇见你,我就追你。
好吗?”
张天海一字一顿地说道,表情认真,没有一丝作假。
在兵荒马乱的时代,走散了,可能一辈子就再也遇不见了。
所以,张天海并不想隐瞒自己的感情。
是的,张天海对眼前这个气质清纯、笑魇如花的女子一见钟情了。
也不知道是出于安慰,还是出于怎样的理由,沈薇竟是笑容灿烂地答应了:“前提是,张大哥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得到这个答案后,张天海立马啃完了手上的那只白面馒头,然后打开了随身携带的那只军用水壶,把壶里的水倒在了手上,然后把脸洗了干净。
那张没有了黑灰的脸,果然是显得十分帅气英俊,他一脸认真地说道:“请记住这张脸,如果我能活下来,那么,我一定要追你。”
这个时代,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个转身已经足够错过一辈子。
所以,张天海不想错过。
但前提是,他能活下来。
“嗯。”
沈薇轻轻点头,尽管她和他认识还不到五分钟,但她有一个奇怪的预感——他将会是她心中的盖世英雄。
抛开这俩人刚认识这点不说,人儿张天海可是堂堂国军王牌——三十六师的连长,又是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七期,可谓是根正苗红。
再说了,就凭张天海这一米八二的身高,这张几乎是能去当小白脸的英俊脸庞,又有几个女孩子不喜欢的呢?
更何况,这张连长,就是刚刚从抗日的战场上下来的啊,这对于有着英雄情节的沈薇来说,可是无异于洪水猛兽。
可张天海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一段表白,就像是在沈薇那平静如水的心湖里投下一块巨石,使她怦然心动,却再也无法平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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