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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激动的双手拽着我的胳膊不停的晃,“你答应了?方彦怎么说?他是不是特开心?”
“萌萌,不是方彦。”
“你说什么呢,别跟我开玩笑,不是方彦还能是谁啊,难不成你还背着我金屋藏娇了一个不成,等一下,安歌!”
萌萌像是突然反应过来,眼睛瞪得像铜铃般看着我,“我说你最近怎么不太对劲儿的,还什么看一眼就想尽一生,昨儿就该好好审审你,快给我老实交代怎么回事!”
看她的样子,我估摸着最起码得先安抚一下才能听得进去话,我反手拉过她的胳膊,把她按在沙发上坐下,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可乐,打开来倒上一杯,放到她脸前。
“可乐?还冰的,你跟我开玩笑呢吧,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大晚上喝这种东西?”
“萌萌,”
我坐到她身边,笑着把杯子往她身前又推了推,“我觉得一会儿,你铁定需要这个,先听我慢慢说啊,我遇到真爱了。”
“真爱?这话说得,谁谈恋爱还是假爱啊。”
“我说的是那种,一生难求的挚爱。”
“等,等一下,你让我缓缓。”
萌萌伸手抚了抚胸口,拿起可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一生挚爱,安歌,你别是让人给骗了吧,他叫什么?是干什么的?你们在哪儿认识的?多大年龄?长什么样子?什么家庭背景?有房有车?人品如何?”
这一串如连珠炮似的话,问的比人口普查还详细,把我说的一愣一愣的,一个完满的如童话一样的爱情故事,到她这儿,怕是要彻底变味了,“我们就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当时都太害羞,没有怎么搭话,后来,他为了我,在书店里整整待了一个多星期,每天从早等到晚,就为了再见我一面,你难道不觉得这事儿特浪漫吗?”
“你等一下,我再缓缓,”
萌萌颤抖着手,举起杯子一饮而尽,因为喝的太猛,还顺带着打了个嗝,放下杯子后,转过身,一只手依然保持着扶着自己胸口的动作,“然后呢?”
“然后,他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我答应了,接着他就吻了我,这可是我的初吻。”
我说着,脸又不自觉的红了起来,刚刚平复的心跳也跟着一同作乱。
“一共见了两次面,三句话没说到,你就答应做人家女朋友,初吻还献出去了。”
“三次,我们见了三次,只是中间一次,没有对话,就是那次,他决定放弃计划好的旅行,回到书店等我。”
“三次,不到三句话,搭进去一个人。”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我不靠谱,我……”
“不不不,”
萌萌打断我的话,自己主动把罐子里剩下的可乐都倒进杯子中,猛灌两口,长出一口气,“都是现代都市青年,自由恋爱,有什么不对,我想遇到这样干柴烈火的感情还没机会呢,好好把握,人生难得遇到一个能让人心动到放下所有理智的对象,我支持你。”
萌萌郑重其事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接着说道:“不违背伦理道德,不涉及法律法规,爱情就没什么对错可分,现代为什么鲜少再出什么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都是被所谓务实给闹得,恋爱靠什么,靠爱呀,大把时光造作去,所有瞻前顾后的,都是披着感情华丽外衣的大尾巴狼,不纯粹啊姐们儿。
我跟你讲,你现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要高出天际了。
不行,这么好的事儿,怎么也得弄个酒来喝喝,庆祝一下,你等着,我去拿我的红酒去。”
我看着萌萌的背影,不由的笑出声,心里原本想着,跟她摊牌,少不了要挨一顿数落,没曾想她会是这种反应,也许她才是那个心中最渴望纯爱的简单女孩儿吧。
对于一个完全不会喝酒的人来说,任何带一点度数的都是一种挑战,更别说干红了,我举着杯子看着把红酒当白水一样灌的萌萌,真的是连简单的面部表情管理都已经做不到了,“萌萌,你不说红酒是用来品的吗,你这样喝,我看着都心疼。”
“干嘛,你心疼我啊?”
“不,我是心疼这个酒,好好的,都快被你糟蹋完了。”
“你这人,干了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还一点都不懂风情,爷这是高兴,我跟你说,那些说爱情都是狗屁的人,分明就是羡慕嫉妒恨,非得给自己的龌龊套上华丽外衣,人模狗样的,其实屁都不如,屁还有味道呢,他们就是空气。
忘记我之前跟你说的,纯爱凌驾于一切,知道了吗?别想着婚姻,别想着琐事,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邻里街坊眼光,真爱,就他妈的至上,管它喜剧悲剧,都值得歌颂,爱情万岁!”
看这情形,萌萌八成是已经喝多了,理智的人喝多了就谈情,伪文青喝多了就讲钱,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还是那么爱口是心非,不失点分寸,不轻易开口说实话。
喝到最后,萌萌哭了,哭的涕泪横流,她抱着我,一边拍着我的后背,一边说着,“你一定要好好的,受伤有我给你撑着,别怂,别让我看不起,别因为外人的几句话,就放弃了,像傻子一样躲起来,自以为是对别人好,其实就是没担当,懦夫。
张亚,你就是个孬种!”
我伸手紧紧的抱住她,低声安慰,“没事的,萌萌,都过去了,前面一片森林,何苦为一个枯树枝子,伤心难过,你不是教过我嘛,要学会享受当下,不望过去,萌萌别哭。”
那件事过去以后,这么多年来,还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再提到那个名字,那个曾经让她为之疯狂,甚至不惜抛下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生活,一心只想着与之一同远走高飞的男人,曾经不留余地的,深深伤害过萌萌。
张亚用他披在正直华丽外衣下的自私,为他们的爱情亲手挖了坟墓,埋葬的,却只有萌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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