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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轩轩来讲,在家里跟在外流浪没什么区别。
一样要挨打,一样要挨饿。
继父下手可比这些孩子狠得多。
无奈,闪电只好每天分好几次给轩轩拿吃的。
小区里的孩子害怕闪电,也就不敢欺负轩轩。
对于轩轩来讲,这一个月是她记忆中最幸福的日子。
她不懂什么叫幸福,但这一个月,她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干净的食物,又不用挨打,还有树林可以睡觉,有漂亮的闪电作伴。
如果可以,她愿意永远留下来。
听完闪电的讲述,云曦眼眶红了:“轩轩好可怜。”
陶仁眼眶也红了。
然而,她心里却生出了一丝疑虑,怎么这个故事那么熟悉?
电光火石之间,她想起来了!
轩轩,轩轩,这女孩儿不就是乔轩吗!
乔轩,黑客之王,也是女主的金手指之一。
凭借计算机的异能,加入了“冥”
组织,而后成为了女主的手下。
对女主忠心耿耿,无数次为女主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在最后一次任务中,因为内奸的出卖,和女主一起身陷绝境。
为了让已经昏迷的女主活着离开,不惜以身为饵,掩护女主和赶来营救的男主。
最后在穷途末路饮弹自尽。
在她死后,女主整理她的遗物,发现了自己小时候的衣服和玩具。
这才知道,原来她是自己小时候救过的女孩儿。
看着眼前这个低着头,瘦瘦小小的女孩儿。
真的很难想象她后来的飒爽英姿。
“仁仁,如果可以的话,尽可能得到乔轩的友谊。
不过不要勉强”
晋江开口道。
“这是为什么?”
陶仁问道。
“乔轩对闪电的确很忠心,但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她只对闪电有感情。”
晋江慢条斯理地解释道,“前世,即便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战友牺牲了,她也没有丝毫反应。
要得到她的友谊,太难了。”
陶仁了然,乔轩的心非常硬。
不说别的,直到现在她也没看自己和凌云曦一眼。
按照原文的描述,轩轩的生父很快就会找来,但她宁愿以死相逼,也不离开这里。
无奈,乔父只得付给凌家一些钱,让他们先照顾乔轩。
直到闪电出国,她才和父亲走。
临走时,她拿走了闪电留在凌家的衣服和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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