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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陆霖骁初次见她时肯定把自己当成了白玫瑰,因为当时她患有白血病,确实苍白而纯洁。
所以她一直认为对方喜欢的就是她那份清纯和干净,于是这么多年始终保持着这份状态。
如今——
沈昭冷冷一笑,救命恩人,全是狗屁。
她干脆挑了条简约的黑色丝绒的吊带裙,围上一条漂亮的丝巾,耳朵上戴着珍珠耳环,嘴唇涂得红艳艳的,瞬间变得性感优雅。
这时,傅宥谦叫来了章叔,并指着面前那五十副墨镜说:“帮我选一个,要那种在晚上室内戴起来也很帅的。”
章叔一头雾水地问:“晚上在家里戴墨镜干嘛?”
傅宥谦看着他:“我想做个帅瞎子。”
章叔嘴角一抽,递给他一副特别酷的墨镜:“傅总,这个不错。”
戴上这幅,他就成了今天晚上最酷的那个瞎子。
傅宥谦和沈昭都为这次会面仔细打扮了一番。
陆霖骁也没闲着,为了扮演“狗”
,他挑了个精致的狗耳朵跟尾巴。
傅宥谦在书房看到沈昭的时候,目光几乎黏在了她身上,像是饿狼遇见猎物一样无法移开。
她真的很迷人,仿佛让房间都亮堂了起来。
傅宥谦很想夸赞她的美貌,但这会儿他的身份是个‘瞎子’。
傅宥谦笑着对她说:“媳妇儿,你来了啊。”
今天他特意装扮了一番,一身定制西服,袖口还嵌着特地准备的钻石,希望能让她觉得自己英俊无比,特别是这副墨镜。
沈昭看着他一脸疑惑:“你为什么大晚上的还在家里戴个墨镜?”
傅宥谦淡定地说谎道:“不想让人看出我的眼睛有问题,怎么样,我戴这墨镜还挺帅的吧。”
傅宥谦心中暗想:其实是方便偷看她。
沈昭迟疑片刻后回答:“嗯……挺帅气的。”
但她心里吐槽:你这么一大副墨镜往这儿一坐,谁不知道你的眼睛不好?
正常人在家里戴墨镜才怪呢!
可想到对方可能因为眼疾而感到自卑,沈昭善良地没去揭穿。
傅宥谦见到她显然十分开心,不只是开心,简直是过分殷勤了。
“快坐下吧,媳妇儿。”
傅宥谦热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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