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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但没时间,能用就行,等得了空再改进就是了。
当然,因为这东西太前卫了,在外面她一般是不用的,只当着自己人的面用用,虽然她前世就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毕竟不如铅笔方便,若是有可能的话,她甚至想做支钢笔出来,反正有现成的墨汁。
“阿姐,怪不得你之前买了那么多铅,原来是用来做笔的呀!
不过你是怎么想到的?”
吴长卿看着这个神奇的玩意立刻拿来依葫芦画瓢,是越用越欢喜。
然他这个问题也是一边的司徒想问的,不由得紧盯着陆黎诗瞧。
陆黎诗也没所谓,因为她早就想好了说辞,“原来我家有座银楼,某次和阿爹去银楼玩,就看到有个伙计在用铅提练金子,好奇之下就拿来在手中把玩,我还记得当时那伙计笑说这东西脏,不可徒手触碰,而我低头看果然就看到了满手的铅,也因那时顽皮,还故意用手去碰阿爹的衣裳,自然就留了一个小手掌印,从那时起就有些想法了。”
这番瞎话自然是说过司徒听的,但编故事也得编得合情合理不是?陆家有银楼属实,再搬出小时候的劣迹来,任谁都找不出端倪来。
想到了什么,陆黎诗又拿起一支铅笔递给了司徒,“喏,这只送你,想你平时传信什么的,也不好随身带笔墨,这东西真的很方便,也不占地方。”
“多谢小姐赠笔!”
司徒望着那支铅笔,又望了望陆黎诗,沉默了片刻便接了过来,当然,这笔是替主子收的。
不过刚刚让他吃朝食也是,这会赠笔也是,虽然都是一些很小的事情,但往往就是从小事中看得出一个人的品格,而眼前这个女子,狠的时候极狠,柔的时候又极柔,没有半点深闺淑女的样子,但也是这样的她让人移不开目光,甚至会觉得能被她当成朋友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微微一愣,朋友?又微微皱眉,他究竟在想着什么?
他们这种人不需要朋友,只需要服从及配合!
朋友……对他们来说太奢侈,短暂的失神,继而又肃起了脸。
陆黎诗将他的表情变化都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只浅浅一笑,就继续和吴长卿讨论起图纸来。
吴长卿不愧是个天才,仅仅从陆黎诗画的那极具现代感的立体房屋图中就找到了灵感,并按着她的要求在图纸上画着,写着,而习惯铅笔后速度就越来越快,所以不到一个时辰就将大致的图纸给画完了。
陆黎诗望着那图纸不住的点头,正待开口表扬就听到从前门传来了一道略有些年纪的女子的声音。
“请问有人在吗?”
陆黎诗下意识的抬头望向司徒,司徒似知道她要问什么,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是谁,陆黎诗犹豫了会就带着信儿迎了出去,且让吴长卿和司徒留此看着陆逸卓和图纸。
去到前院,准备以笑脸相迎,可一绕过假山就看到门口站着*个妇孺,四个大的,其他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就又是一愣,但也只是一瞬间,之后就笑着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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