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36章 再入黑暗(第1页)

再入黑暗

吴献惊讶的看向身侧。

就见范清月的状态看起来十分糟糕,胳膊上有好几处爬行尸的抓伤,之前在体验馆里受到的伤,也因剧烈运动而破裂流血。

但她的精神状态,甚至有些亢奋!

除了一只按着按钮的手,剩下的三条胳膊腿全都打的虎虎生风。

她挥拳踢腿的动作不算标准,因为被吊着,看起来就更加滑稽,肯定是没有专门锻炼过的。

但她就是单纯的大力出奇迹,甚至还有馀力照顾一下身边的吴献!

范清月的赐福来自『太乙救苦天尊』,其名为【苦尽甘来】!

每当眷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时,赐福就会将痛苦转化为身体基础能力,将视觉丶嗅觉丶体能丶骨骼硬度全方位的增强!

如果是正常眷人拿到这个赐福,可能会尝试走近战路线,让自己变成一名越受伤越强的『狂战士』。

可范清月就有些奇怪了,因为在拿到这个赐福之前,她就能从痛苦中获得快感。

这并不是什麽变态的嗜好,只是比喜欢吃辣的群体稍微激进一些罢了……

这边有范清月在,吴献稍微安全了一些。

另一边其他人也都在努力的抵抗。

他们没有发出声音,照常来讲压力应该比吴献更小,但实际上他们应对起来也并不轻松,只有几人不太狼狈。

首先是攀岩男袁不哀,他的身体素质很出色,因此在和爬行尸的争斗中占了上风。

其次是江淮安,他的身材本就高大,且好似发动了某种特殊能力,靠近他的爬行尸们,一个个跌落下去。

眷人黄元将和曲樱之间,也都配合的十分默契,相互击落了不少爬行尸。

吵架夫妇里的丈夫,那个看起来懦弱胆小的刘晨,在遭到袭击后简直是杀疯了,他的动作如同疯狗一样,将所有逼近他们夫妻的爬行尸全都击退,看起来甚至要比范清月还要勇猛!

剩下的人,就都相当狼狈了。

雀斑女孩韩雨应对得当,但她的能力也许不适合用在这样的场景,因此只能勉力支撑。

颓丧青年郭霞客就在刘晨的旁边,他的衣服被大片撕烂,身上沾了许多爬行尸身上掉落的脏污和青紫的手印,嘴唇哆嗦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看起来委屈巴巴,简直可怜到家了。

如果不是刘晨忽然爆种,这个家伙可能会像女大学生唐诗涵一样,被爬行尸给生生抓死。

至于孽人王酒丹……

在正式遭遇袭击之前,王酒丹欣喜若狂。

照理说他和这些邪祟都在一个阵营,因此在爬行尸靠近的时候,王酒丹试图散发出自己的孽人威压,让爬行尸避开甚至服从他。

但他所谓的威压,对爬行尸没有一毛钱的效果,他还因此反应慢了半拍,头发都被薅掉了一大撮!

王酒丹没有感到愤怒,反而十分恐惧!

他是一名新手孽人,对孽人的事情了解并不多,甚至就连最基础的制造邪祟,都还没有成功过一次。

对于『福地』丶『眷人』和『邪祟』,他也仅仅是比普通人多知道只言片语罢了。

因此当他意识到,这些邪祟不将他当做同夥的时候他就慌了!

他还没成功的制造过一只邪祟呢,怎麽能死在这种没有丝毫艺术感的粗糙尸体手中?

于是王酒丹伸出手,一个黯淡的扭曲光团在他手中浮现。

这是他基础孽装所赋予的能力。

极欲之种!

这颗种子可以悬浮在他手上,一旦触碰就可以钻入人类的身体,从而操控人类内心的一些独特负面欲望,将人一点点逼疯最后变成邪祟!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屌丝男士

屌丝男士

李昊天被喜欢的女人背叛,负伤醒来之后,无厘头地接管美女服务中心。他的职责,就是和冷艳的美女助手一起为美女们解决各种困难。王牌杀手,蜕变为护花使者!...

天价宠婚:老公不可以

天价宠婚:老公不可以

六年以前,她仓惶逃走,本以为此生与他再无纠葛。六年以后,他却以强硬之势,再次骤临她的面前。安乐,你是我的,谁也夺不走!不,我是我自己的!...

老子是村长

老子是村长

别拿村长不当官儿,村长也能富可敌国,权倾朝野,名动世界!...

一些不该说的往事

一些不该说的往事

没有人知道在地底深处,那些危险而又藏有宝藏的墓穴里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多少盗墓贼为了利益前赴后继的冲进陵墓之中,去面对那些可怕的机关,恐怖的死尸,以及那最可怕的未知领域。在这本书里你会看到很多不可思议,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都是不该让世人知道的,是应该烂在肚子的事情。...

权少的重生悍妻

权少的重生悍妻

这场全城瞩目的订婚礼,是我们送给你的葬礼!订婚那天,她深爱的未婚夫和她待如同胞生的继妹狼狈为奸,联手设计她惨死。再次睁眼,她带着复仇的烈焰归来。渣男贱女伪善继母,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曾经害她之人,她统统亲手送他们下地狱。渣男深情告白,她冷艳一笑,滚!给我圆润迅速地滚。。豪门千金惊艳重生,手握金融炼金术,玩转金融界大放异彩。某天,帝国总裁腹黑又深情求婚道,嫁给我,我的绝世帝国缺个女主人。某夜,帝国总裁欺身压上,老婆,我的绝世帝国还缺个继承人这是一个超级大腹黑步步算计,诱捕小腹黑成妻,携手将复仇与秀恩爱进行到底的绝世盛宠故事。...

首富巨星

首富巨星

一觉醒来,张启阳发现自己正在我是歌手的踢馆赛现场。他居然成了这个位面的华国首富之子!他的前身,离经叛道,酷爱摇滚。他宁愿做一个三流的摇滚明星,也不要继承他老爹的千亿家产。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靠着老子才混出名的纨绔子。没有人在乎他的才华,更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大家津津乐道的,永远是他的无脑放炮和喷人。一直到那晚我是歌手的踢馆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