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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黑暗的樊篱便开始筑起了,我被禁锢其中整整八年,无论如何左冲右突,总也无法穿破它那阴森的黑暗。
在我遭受灭顶之灾的深渊之中,我感觉得出所受打击之严重,我也隐约看到别人打击我时所用的那件直接的工具,可我却无法看清操纵那工具的手,也看不清那手是怎么使用那工具的。
耻辱和不幸像是自然而然地落在了我的头上,不留任何痕迹。
当我那破碎的心发出几声叹息来时,我像是个无病呻吟的人。
而弄得我一败涂地的那些人却找到了不可思议的高招儿,让公众不知不觉地便成了他们的同谋,而且还看不出他们的阴谋所产生的恶果。
因此,在我叙述那些与我相关的事情,叙述我所受到的虐待以及我所遭遇到的一切的时候,我却无法看清造成这一切的那只毒手,无法在讲明情况的同时找到其原因。
这些最初的原因全都在前三章里写明了,所有与我利害攸关的事、所有秘密的动机,在前三章里也都阐明了。
可是,要我说出这各式各样的原因是怎样聚合起来造成我一生中的种种离奇之事的,那我可说不清楚,连推测也难。
如果在我的读者中有哪位义士愿意探究这些秘密,找出真相,那就请他再仔细地读一读前三章,然后,在他以后每读到一个事实的时候,就利用他们掌握的材料,一个阴谋一个阴谋地,一个代理人一个代理人地倒查回去,一直追查到整个这一切的最初的策划者,而我肯定清楚他最终查出来的是谁。
但是引导读者去穷根探源的那些暗道阴森漆黑,曲曲弯弯,我自己一走就会迷路的。
我在伊弗东逗留期间,结识了罗甘先生全家,其中包括他的外甥女波瓦·德·拉杜尔夫人及其几个女儿。
我想我曾经说过,女儿们的父亲我在里昂早就认识了。
她是来伊弗东看望舅舅和姨妈们的。
她的大女儿大约十五岁,天资聪颖,脾气温顺,我很喜欢。
我友谊至深地依恋上这位母亲和她的这位女儿了。
这个女孩由罗甘先生做主,许配给了他当了上校的侄儿。
上校已是个中年人,对我也极为尊崇。
但是,尽管做伯父的十分热衷于这门亲事,做侄儿的也盼着遂了心愿,我也希望男女双方好事成真,但是,双方年岁相差太大,而且,那女孩又极不愿从命,所以我便同她母亲一道力阻这门亲事,结果婚约取消了。
后来,上校娶了同是他的表妹的迪伦丝小姐。
我打心眼里认为她性情和相貌俱佳,使得上校成了最幸福的丈夫和父亲。
尽管如此,罗甘先生还是没有忘记我在这件事上拂逆了他的意愿。
可我却对此事感到问心无愧,我坚持无论是对他还是对他的家庭,我都尽了最神圣的友谊所要求的义务。
这种义务并不是事事逢源,而是事事尽心尽力地提出忠告。
万一回到日内瓦去,无须多猜,我就知道会受到怎样的接待。
我的那本书在日内瓦被焚烧了,而且,六月十日,也就是在巴黎下达逮捕令之后的九天,日内瓦也下达了对我的逮捕令。
在日内瓦的逮捕令中,荒谬绝伦之处比比皆是,而且,教会敕令也在其中大受践踏,所以,当我听到此消息时,还真的不敢相信。
等到完全证实之后,我真不寒而栗,担心如此明目张胆地,如此骇人听闻地践踏以良知为始的一切法律,会把日内瓦闹个天翻地覆的。
可我放心了,因为一切都平静如常。
如果说在平民百姓中还有烦言,那只是冲着我来的,我被所有的饶舌轻浮之人以及所有的学究看成一个没有背好教理问答、要挨鞭子的小学生。
这两道逮捕令是个信号,表明在整个欧洲掀起了对我的诅咒,其愤怒程度简直是没有先例的。
所有的杂志、所有的报纸、所有的小册子都鼓噪起来,一片喊杀声。
尤其是法国人,这个如此温情、如此有礼貌、如此仗义,自诩对落难之人如此亲切、如此看重的人民,竟突然忘掉了自己最为得意的美德,争相地侮辱我,其咒骂的次数和猛烈程度均高出他人一筹。
我成了一个大逆不道之人,一个无神论者,一个狂人,一个疯子,一头猛兽,一只狼。
《特雷夫报》的续办人,诅咒我得了什么变狼妄想症,而其妄言浪语恰恰清楚地表明他自己得了这种病。
总之,简直可以说,在巴黎,不论写什么题目的文章,如果不在其中加点诅咒我的话,就得担心被带进警察局去。
我在寻找这种一致的仇恨的原因,但徒劳无益,我几乎以为所有的人都疯了。
什么《永久的和平》的编者在煽动不和!
《萨瓦副本堂神甫的信仰》的出版者是个大逆不道之人!
《新爱洛伊丝》的作者是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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