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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姆蒂斯脸色一冷,驱马前行,丝毫没有理会旁边的混混。
那混混也知道这样的强者,自己完全招惹不起,也没有在意,就继续蹲到角落,看着过往的行人,眼中不时放出微妙的光彩。
“达哥,为什么刚刚不用用那个混混,他连勇阶都不到,只能在城内逍遥逍遥,也不怕他翻出什么浪花吧。”
凌晓依旧坐在达姆蒂斯身后,疑惑的道。
“这样的小镇,你猜,我以前来过没有?”
达姆蒂斯忽然回头,神秘一笑道。
凌晓微微一愣,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他开口笑道:“既然达哥都这么说了,那肯定以前来过,就不要为难小弟了。”
达姆蒂斯大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然后道:“小子,你还可以嘛,没错,我在这里有两套房产,而且里面还有不少的金银存在,至于铜钱,我并没有收集这样低等的货币。”
达姆蒂斯目露向往之色,而后不等他接话,就继续道:“我之前在这里生活过三年,每天的日子,就是进山击杀妖兽,然后磨练自己,也正是在这里,我体修进阶了灵阶,也正是因为这里,我才能活下来。”
凌晓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的确,如果不是凭借着对这四周的熟稔,那么达姆蒂斯即使再强大,也不可能从十几名宗阶强者的手中逃脱的。
而且依达姆蒂斯所言,这里的妖兽有很多,都到了灵阶往上,但是这一路赶来,他们遇到的最强的妖兽,也不过就是比那紫岩虎强上一线的冰天蛇罢了,别说灵阶妖兽,就连一头玄体双修师阶巅峰的妖兽,都没有看到一只。
想必,都是在达姆蒂斯逃跑时,被他利用的当了陷阱吧。
凌晓正想着,两人就到了一个大院前,院子是三进大院,统共有十来间房子,虽然听上去不多,但是每间房子都极为宽敞,显得十分大气。
出人意料的是,这里一尘不染,别说屋内的桌椅了,就连地面上都几乎看不到任何灰尘的存在。
达姆蒂斯没有任何生疏的感觉,牵马进了马厩,出来之后就直奔正房,凌晓亦步亦趋的跟着达姆蒂斯,好奇的往四周看去。
“别看了,我雇了一个老头,他隔天就过来整个打扫一次,我给了他一百两金,他这辈子就卖给我了。”
达姆蒂斯止住了凌晓的好奇,将他拉到桌旁,两人坐定。
由于到了平原的缘故,这几天达姆蒂斯和凌晓,几乎不眠不休的赶路,到城下的时候,凌晓已经累计三天四夜没有睡觉了,这点时间对于达姆蒂斯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凌晓却已经疲惫的不行,这也是凌晓为什么想要雇佣那个混混的原因。
虽然钱财在福田村用不到,但是杨成化还是给了他足有二百两黄金,因此凌晓虽然孤身一人,但却并不困顿。
坐下之后,达姆蒂斯手一招,放在边上的吃食,就源源不断的飞到了桌子上,这几个月达姆蒂斯很少进食。
就算是吃,也只是吞服一些丹药罢了,凌晓带来的物资,基本上都被他自己消耗一空了。
很快,八仙桌上便摆满了吃食,有干菜有肉食,还剩余了五个面饼。
虽然简陋,但是三个月来头一次上桌的凌晓,还是忍不住有些激动。
达姆蒂斯破天荒的拿起一块饼,并指一划,这块饼就竖着一分为二,他拿着一块肉一些菜,加进饼里开始大嚼,很显然是之前受了凌晓的启发。
凌晓看到达姆蒂斯弄了个肉夹馍,心理有些得意,自己也用饼就着肉菜开始大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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